信息公开平台  >  行政执法公示

巨鹿人民政府 2020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阎疃镇体裁分类:事后公开发布时间:2020-09-10


×

巨鹿人民政府

2020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上半年,在省市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加快经济强县、美丽古郡、幸福巨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就2020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部署,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依法治县工作。上半年,召开了一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审议讨论了《关于政法单位助推全市最优营商环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意见》等文件,并对全县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安排。

二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部署。印发了《巨鹿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巨依法治县委发【20203),要求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要求,分细化方案、组织实施、自查评估三个阶段工作,切实提高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确保年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我们还印发了《中共巨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巨依法治县委发【2020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意见的实施意见》(巨依法治县委发【20201)、《转发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加强对涉新冠肺炎疫情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巨依法治县办【20201)等文件。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三是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学校开展法治讲座6场次,联合全县部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日 “法律进企业 国家安全法讲座”、 “6.14全国第十三个信用记录关爱日”、 “6月16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通过讲座、现场解答、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条幅、播放宣传短片、发放宣传单页和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是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印制10万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和一级响应明白纸,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300余份,发放到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双代”片区、家属院、住宅小区,进一步提升群众疫情防控的法律意识;在县城小区门口,重要路口悬挂防控疫情法治宣传标语120余条县融媒体中心、巨鹿发布、法治巨鹿、巨鹿司法等公众号,推送法治宣传信息100余条录制“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题微视频三部,在县主流公众号、电视台、法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

五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今年,印发了年度学法计划,通过县委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次,学习了《国家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论等法律法规,提高了学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开展各类执法培训3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包括乡镇综合执法人员)200多人次。

二、完善机制,有效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们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下放了一批服务事项,为民营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大力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印发了《巨鹿县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按实施方案做好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召开了全县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部署会,清理过程中召开了3次调度会,较好的促进了工作开展。目前,共清理出116项证明事项,初步确定71项,第二轮摸排正在进行中。

二是及时衔接落实上级下放或取消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省、市、县三级四同(同一事项名称、同一类型、同一依据、同一编码)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巨鹿县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清单》(84项)和《巨鹿县乡镇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34项),并进行动态调整。全面开展监管事项梳理工作,开展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工作,要求县政府各部门在监管事项梳理工作基础上,开展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工作。

三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县行政审批局在继续坚持“2+2+3”审批服务体系、两不见面无休日预约服务等举措的基础上,全面实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制定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实施“妈妈式”政务服务30条》,有效推进了“一网通办”“一门办结”,实现了审批服务“马上办”“零等待”“零停留”“立等可取”,构建了亲情、呵护、贴心的“妈妈式”政务服务体系。

 四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印发了《巨鹿县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巨双随机办【2020】1号)、《巨鹿县2020“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巨双随机办【2020】2号)、《巨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巨市监【2020】36号)等文件,确定了2020年双随机监管工作的任务和完成时限。截止目前,共开展4次双随机抽查,抽查主体共131户,其中跨部门抽查主体7户,目前正在抽查中;部门内部抽查3次,抽查主体124户。

五是认真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印发了《2020年20项民心工程专项实施方案》、《2020年县领导包联重点企业的意见和工作专班制度及县领导包联方案》《县级领导精准帮扶包联重点项目方案》,为“双创双服”活动开展明确了目标方向;建立了五库一清单服务模式( 高新技术培育库企业技改转型培育库规上企业培育库军民融合企业培育库工业设计培育库企业需求服务清单),对企业开展全链条精准服务;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悬挂标语、条幅共计120余条,粉刷永久性标语30条,在巨鹿晚报、县融媒体平台等开设了“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专栏。 

三、提高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遵守《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巨鹿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核、公开征求意见、后评估、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等制度,并按时向市政府报备。今年上半年,我县共制发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全部经征求意见县司法局审核、常务会议讨论等合法程序,并按规定报市政府备案;审核其他文件50余份,合同30余份

二是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巨鹿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巨鹿县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制度,做到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结果公开、决策责任倒查机制等程序,并积极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有效促进了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邢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出台后,我们草拟了《巨鹿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待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

四、强化监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根据《巨鹿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加快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改革不到位问清理整改回头看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进度的通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察两次,对三项制度改革不到位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督促执法部门有效整改;修订行政执法手册,包括三项制度、四类文本、五个清单和各部门三项制度具体办法等,有力的推动了全县三项制度工作开展。另外,我们还升级了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二是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巨鹿县深化乡镇改革工作方案》,对照《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梳理编制了《巨鹿县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共下放51项处罚事项。同时,组建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为11个乡镇、开发区办理罚没许可证,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现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县司法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加强乡镇执法人员管理,提升文明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切实做好执法工作。

三是严格管理罚没许可证和行政执法证件。印发了《巨鹿县司法局巨鹿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县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的罚没许可证进行了换发;同时,为全县乡镇、开发区79名行政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件,为县医保局、市场监管局112名执法人员颁发了行政执法证件

五、加强整改,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印发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巨依法治县办【20202),要求县直各有关部门对照《方案》,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梳理存在的问题,拉出问题清单、列出明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就大气污染防治、脱贫攻坚、禁煤区双代、国务院大督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今年以来,共办理市长热线468件,县长热线820件,开展党政联合督查125次、专项督查74次,印发《督查专报》76期,《督查通报》25期。

三是加强全县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巨依法行政办【2020】6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针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的通报》中反映出的自身问题,扎实搞好整改提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并长期坚持,不断增强本单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切实解决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程序,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工作中,我们严把五关(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依据关、文书关),力求五句话(证据充分,依据正确,定性准确,文书严谨,程序合法),健全了相关制度,规范了办案程序,提高了办案质量。特别是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履行均依法进行。今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解答法律咨询5起,办理的复议案件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创建的通知》,积极推进乡镇调委会及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现已创建个人品牌调解室18个,实现了乡镇层面全覆盖;在县劳动人事仲裁委成立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县网上数据一体化”调解中心,并配备业务熟悉、公道正派的人民调解员,为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利用人民调解微信群,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学习调解技巧、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提升业务能力。

三是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印发了《巨鹿县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巨政字【202013),确立了行政争议化解的原则、行政争议范围、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及办公室、化解中心的设立、化解程序等内容。成立了县长任主任的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成立了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设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并制定了《巨鹿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工作规则》(试行),完善了相关程序。上半年,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共受理化解案件4件,现正在办理中。

七、健全机构,完善公共法律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12348”热线平台建设管理。设置了 “公共法律服务专线”,每日专人接听,接受群众咨询,指导群众合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在县法院立案庭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劳动人事仲裁委设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有效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是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按照省司法厅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通过县政府网信息平台、“冀法通”、“巨鹿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基本信息以及不良执业信息,推行网上查询、咨询、预约等,提供在线法律服务和落地法律服务。

三是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在全县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创建微信群11个,291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建成。上半年,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次,参与和指导化解矛盾纠纷130余件,提出法律意见书56件,法律援助案件8件。

 

2020621  



附件:1-159834494815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