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民政局体裁分类:事前公开发布时间:2020-12-08
项目编码 | 项目 | 执法类别 | 执法 | 承办机构(处室) | 执 法 依 据 | 实施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名称 | 主体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对象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和标准 | ||||
规章 | |||||||||||||||
擅自编纂出版标准地名出版物或者未经市民政部门审核擅自编纂出版地名密集出版物 | 行政处罚 | 巨鹿县民政局 | 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股 |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 | 单位和个人 | 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
擅自涂改、沾污、遮挡、移动地名标志 | 行政处罚 | 巨鹿县民政局 | 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股 |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 | 单位和个人 | 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故以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限标志 | 行政处罚 | 巨鹿县民政局 | 社会事务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3号)《行政区域界限管理条例》 | 单位和个人 | 1000元以下罚款 | |||||||||
社会团体不按规定使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违反法律、法规从事活动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巨鹿县民政局 | 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股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十条 | 社会团体 | 2年 | 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撤销登记 | ||||||||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规定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违反法律、法规从事活动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巨鹿县民政局 | 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股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令)第二十五条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2年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撤销登记 | ||||||||
民办非企业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违反法律、法规从事活动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巨鹿县民政局 | 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股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五条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2年 | 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撤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