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司法局体裁分类:事前公开发布时间:2024-05-28
巨鹿县司法局 巨鹿县财政局
关于2024年度罚没许可证年检情况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罚没行为核查暨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冀司发〔2024〕10号)和《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1〕第7号、省政府令〔2014〕第2号修正)等文件的规定,巨鹿县司法局和巨鹿县财政局对全县开展罚没业务的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政府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对具有行政罚没主体资格的部门和乡镇政府所持有的罚没许可证(正本)和其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所持的罚没许可证(副本),进行了年检。现将年检情况公告如下:
年检合格的行政执法部门(28个):巨鹿县财政局、巨鹿县司法局、巨鹿县医疗保障局、巨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邢台市巨鹿县消防救援大队、巨鹿县农业农村局、巨鹿县应急管理局、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巨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巨鹿县卫生健康局、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巨鹿县发展和改革局、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巨鹿县统计局、巨鹿县水务局、巨鹿县气象局、巨鹿县审计局、巨鹿县交通运输局、巨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巨鹿县公安局、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巨鹿县烟草局、巨鹿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巨鹿县民政局、巨鹿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巨鹿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巨鹿县教育局、巨鹿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年检合格的乡镇人民政府(10个):巨鹿镇人民政府、小吕寨镇人民政府、王虎寨镇人民政府、阎瞳镇人民政府、苏家营镇人民政府、堤村乡人民政府、张王疃乡人民政府、官亭镇人民政府、西郭城镇人民政府、观寨镇人民政府。
罚没许可证是行政执法部门领取罚没票据、实施罚没行为的资格证明。凡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单位不再具有行政罚没主体资格,继续实施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可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
县司法局 4318102 县财政局4326851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