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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机构:司法局体裁分类:事后公开发布时间: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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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巨鹿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就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1做好制度保障。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2023911日,我县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总结了去年依法治县工作的成果和经验,统筹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安排,审议通过了《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巨鹿建设落实方案》《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加强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责任分工方案》《巨鹿县2023年法治督察计划》《中共巨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中共巨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为依法治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统筹部署推动。我县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县委书记、政府县长多次就法治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依法治县委员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办定期调度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巨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3以来,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11次、县政府常务会8次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3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根据《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我县印发了《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县直各单位按照普法宣传责任清单的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2023以来,共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160余次,悬挂条幅3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8万余份。搭建智慧普法服务平台,在“巨鹿司法”微信公众号内增设“学知识”“用服务”“爱普法”三个栏目,实现线上学习咨询法律知识搭建用户网络通道平台,依托覆盖全县各个乡村“百姓议事厅”微信群,平台每日推送普法知识和司法服务业务指引,实现覆盖全体公民、每天常态化、服务全面化的普法。以上平台现已覆盖村居347个、家庭总量78846个。

4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了《2023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依托政府常务会议,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等法律知识,2023共开展集中学法10次,并组织政府各部门参照制定各自的学法计划,加强本单位法律知识培训,自觉强化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同时,对全县新提拔干部全部进行法治培训,并开展依法行政考核。

5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印发了《巨鹿县乡镇及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将法治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内容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县管干部年终述职考核内容。印发了《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立足本单位法治建设实际,全面总结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提交书面述法报告。

6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2023721日,我县召开了巨鹿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进会,县委书记、政府县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探索创建了“巨好办”综合管理平台,将各项便民服务迁移融合,打造全民通用APP,有效推动了基层治理数字化和法治化,有力促进了服务型、法治型政府建设。经县政府决定,将“巨好办”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作为单项参加河北省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评定,现已通过答辩。

(二)完善工作机制,有效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落实。通过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明晰政府权责边界。2023年共梳理公开政府部门权责事项2739项、乡镇权责事项220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等多渠道、全方位公开宣传,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2持续推进“全流程网办”工作。依托技术平台支持,实行企业群众无需到窗口办理,线上提交材料“无纸化”,系统审批“零距离”,证照发放“电子化”的审批模式,服务事项从“受理、办理”到“证照发放、办结”全流程信息化。截止2023年底,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人防审批等高频事项均实现“全流程网办”,审批人员和服务对象两不见面,提升审批效率的同时,也规避了审批中的廉政风险。

(三)规范决策程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巨鹿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核、公开征求意见、后评估、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等制度,并按时向市政府报备。2023出台了规范性文件4件,均依法制定报备。同时,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3件,其中废止文件7件,失效文件11件,修订文件5件。

2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巨鹿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县政府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结果公开、决策责任倒查机制等程序,并积极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有效促进了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规范了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了决策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执法监督,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印发了《巨鹿县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为2023年度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开展做好了制度保障。2023以来,共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题培训15次,集中学习《行政处罚法》《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等法律法规,共800余人次参加。

2.召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业务培训会议。2023共召开了3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业务培训会议,抽取县公安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对相关业务进行了专题培训。

3.开展罚没行为核查暨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202346日至20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县罚没行为核查暨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针对全县具备罚没主体资格的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罚没职能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全面加强罚没财物管理,坚决制止乱罚款行为。

4.开展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工作。2023619日开展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推荐工作全县范围内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等进行推荐,并于91日召开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进行业务培训。

5.开展伴随式执法工作。2023组织3伴随式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农业、市场、环保等重点执法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解决在服务市场主体和群众中的执法突出问题,实现全程监督。

(五)强化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就大气污染防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2023共办理12345热线12380件,按时办结率100%;印发《督查通报》12期、《督查专报》40期;党政联合督查115次,专项督查112次;承办人大建议122件,政协提案83件,其中法治建设方面共15件;督办国务院互联网+督查48件。

2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持续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建设,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查等政务公开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工作。2023以来,共主动公开信息340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2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扎实做好行政复议。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设立了行政复议接待室、听证室,配备录音笔、高拍仪等办案专用设备。2023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起,解答法律咨询140余次,办理的复议案件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2.加强人民调解。2023,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提质增效创品牌专项活动,组织全县调解组织深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2023以来,全县各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125件。做好纠纷排查化解业务宣传培训活动,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和矛盾纠纷调解水平。我县巨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孙大哥调解工作室主任孙彦群同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3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化解。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认真开展化解工作,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3以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共受理争议化解案件18件,已化解1件。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分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滞后。部分执法单位法制机构不健全,欠缺专职人员,工作分工不明确,个别单位不重视法治政府建设。

(二)乡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不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经验不足,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分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做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争创第四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遵守《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按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报备。

(三)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2024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依托政府常务会议开展集中学法。组织各单位参照制定本单位学法计划,加强本单位法律知识培训,自觉强化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

(四)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探索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新路子,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与法治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村、平安村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步伐。

(五)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制定《2024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各单位按照普法责任清单的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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