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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振华印刷有限公司

发布机构: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体裁分类:事后公开发布时间: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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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巨鹿县振华印刷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处罚依据:依据《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万元

 



附件:30号振华决定书202312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