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体裁分类:事后公开发布时间:2023-12-21
当事人名称:邢台隆诚密封件有限公司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处罚依据:依据《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结果:罚款壹万元
附件:25号隆诚决定书202312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