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平台  >  行政执法公示

巨鹿县博睿密封件有限公司

发布机构: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体裁分类:事后公开发布时间:2023-04-27


×

当事人名称:巨鹿县博睿密封件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处罚依据:依据《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贰万元



附件:2023年12号决定书20230427_0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