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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德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喜得来·万象城项目涉嫌擅自改变大门口造型案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体裁分类:事后公开发布时间: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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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巨自规批后 罚决20232 

当事人:巨鹿县德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29MA0CM01Q7A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城健康西路南侧(西平南街东侧)

现已查明,你(单位) 在健康西路南侧、西平街东侧建设的喜德来·万象城项目擅自改变大门口造型审批图册、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施工合同 为证。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参照《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大门口)5%的罚款,计伍仟肆佰元(5400元)。。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储蓄银行巨鹿支行,账号100473337260010001,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如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确定) 巨鹿县人民政府或者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 巨鹿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巨鹿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