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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机构:司法局体裁分类:事前公开发布时间: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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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为加快经济强县、美丽巨鹿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就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做好制度保障。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2022517日,我县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总结了2021年依法治县工作的成果和经验,统筹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安排,审议通过了《中共巨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巨鹿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巨鹿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新时代巨鹿县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巨鹿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依法治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统筹部署推动。我县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县委书记、政府县长多次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指示要求,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依法治县委员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办定期调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任务分解清单等方面对法治巨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227月,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冀依法治省办[2022]1号),我县印发了《关于加强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从强化全面依法治县统筹协调、构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体系、构建法治队伍能力提升体系等7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法治巨鹿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

三是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根据《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了《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各单位按照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时间节点认真开展普法宣传。2022年开展了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知识产权日等宣传活动40余次,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向全县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组织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300余次,举办法治文化宣传活动38次,组织村三委干部全面学法240余次,对法律明白人进行普法培训240余次。

四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依托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理论中心组会议等,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的理论水平。我县印发了《2022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2022年共开展了11次集中学法。各单位参照制定了各自的学法计划,加强本单位法律知识培训,自觉强化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同时,对全县新提拔干部全部进行法治培训,并开展依法行政考核。

五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定期召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会,听取乡镇、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制定了《巨鹿县乡镇(区)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将法治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内容。在对县管干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要求其撰写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

(二)完善工作机制,有效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明晰政府权责边界。梳理公开政府部门权责事项2739项,梳理公开乡镇权责事项220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等多渠道全方位公开宣传,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深化不见面改革。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智慧巨鹿平台建设,探索实现审批服务全程电子化,推动线上线下、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有机融合,行政审批事项要素网上查询、网上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从线下跑网上办分头办协同办转变,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前,全县1685项事项全部实现了网上可办,一网通办率达100%

(三)规范决策程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遵守《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巨鹿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核、公开征求意见、后评估、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等制度,并按时向市政府报备。

二是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巨鹿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做到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县政府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结果公开、决策责任倒查机制等程序,并积极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有效促进了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规范了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了决策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执法监督,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开展,我县多次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印发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强化、三提升暨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指导各单位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落实、强化示范监督,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高质量的行政执法工作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规范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乡镇改革政策的落实,我县于2022419—21日利用三天时间深入到全县10个乡镇对乡镇改革政策的落实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此次督查对帮助乡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乡镇改革政策的落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2022321—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业务培训会议,会议对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等11个行政执法单位的64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组织参评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以及案卷评查的有关业务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

四是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2022715日,通过智慧党建视频系统组织召开了《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陈卫波对1100余人进行专题授课;会上,张爱平副县长要求全县执法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提升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五)强化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就大气污染防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7件、政协委员提案78件、市长热线1729件、县长热线7216件,印发《督查通报》17期、《督查专报》23期。

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持续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建设,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查等政务公开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工作。2022年依申请办理政府信息公开13起。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工作中,严把五关(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依据关、文书关),力求五句话(证据充分、依据正确、定性准确、文书严谨、程序合法),健全了相关制度,规范了办案程序,设立了行政复议接待室、听政室,配备了录音笔、高拍仪等办案专用设备。特别是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履行均依法进行。2022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起,解答法律咨询60余次,办理的复议案件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创建的通知》,积极推进乡镇调委会及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现已创建个人品牌调解室18个,实现了乡镇层面全覆盖;在县劳动人事仲裁委成立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县网上数据一体化调解中心,并配备业务熟悉、公道正派的人民调解员,为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利用人民调解微信群,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学习调解技巧、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提升业务能力。2022715日,组织召开全县优秀人民调解员表彰暨调解业务培训会,向受表彰的25名人民调解员颁发奖牌、证书。受表彰调解员代表上台分享了自己在调解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心得感悟,并进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三是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化解。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及时有效解决问题。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认真开展化解工作,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共受理争议化解案件19件,已化解3件。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滞后。部分执法单位法制机构不健全,欠缺专职人员,工作分工不明确,个别单位不重视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乡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不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经验不足,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制度和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规定,把法治考评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和任期考核,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时间节点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三)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举措,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有效约束行政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扎实推进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四)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推进乡镇与县直部门联合执法帮扶活动,加强督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五)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应诉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整合现有行政复议力量,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3316